一、法规定位与核心范围

UNECE R125 全称为《关于就驾驶员前方视野方面批准车辆的统一规定》(Uniform provisions concerning the approval of motor vehicles with regard to the forward field of vision of the motor vehicle driver)。该法规的核心目标是确保驾驶员拥有充足的前方直接视野,并非专门针对智能座舱(IVI/仪表)或 ADAS 功能的技术性能法规。

关键版本节点:

  • 01 系列:规定基础前方视野要求(A 柱障碍角 ≤6°、风窗透光率 ≥70%、S 区域遮挡 ≤20% 等)

  • 02 系列(2023 年 9 月 1 日起强制实施):引入 FVA(Field of Vision Assistant,视野辅助) 概念,对 HUD/AR-HUD 等在前风挡玻璃上投影信息的设备进行规管


二、R125 对智能座舱 IVI 与仪表的具体要求

1. 物理遮挡要求(核心关联点)

R125 不直接规定 IVI 系统的软件功能、交互逻辑或显示内容,但对仪表板和方向盘造成的物理视野遮挡有明确限制:

表格

条款要求内容实质影响
5.1.3.3方向盘轮缘及方向盘内部仪表板造成的遮挡可被容忍,条件是:通过 V2 点且垂直于 X-Z 平面、与方向盘轮缘最高处相切的平面,至少低于水平面 1°仪表板高度和方向盘尺寸设计必须满足此角度要求,避免遮挡驾驶员前方下视野
5.1.3.4在 V2 下方 1°~4° 范围内的遮挡,其在 S 区域上的锥形投影不得超过 S 区域面积的 20%仪表板/方向盘在该视角下的体积受到严格限制
6.2.1若方向盘可调,测试时应置于制造商规定的正常位置,或调节范围的中间位置影响仪表板在方向盘后方的布局设计

结论:R125 对 IVI 和仪表的要求仅限于硬件布置对直接视野的物理遮挡,而非信息娱乐系统的功能或人机交互设计。

2. FVA(视野辅助)显示要求(间接关联 HUD/AR-HUD)

若 IVI 系统的信息(如导航、报警)通过 FVA(即 HUD/AR-HUD) 在前风挡上显示,则需满足 R125 02 系列的严格限制:

区域限制:

  • FVA 可覆盖前风挡透明区域,但在 S 区域上方及两侧 显示信息时,必须满足技术要求

  • S 区域定义:位于 V2 前方 1,500 mm 处,上边界为 V2 下倾 1°,下边界为 V2 下倾 4° 的矩形垂直区域

内容限制(对 IVI 设计影响最大):

  • 车辆启动后,FVA 只能显示与驾驶相关的信息(driving related only)

  • 允许显示的信息类型包括:

    • 危险交通情况警告(如突发制动、对向来车)

    • 弱势道路使用者警告(行人、骑行者、盲区物体)

    • 车距/车道保持/限速信息

    • 导航信息(方向、剩余距离)

  • 明确禁止:娱乐系统信息、来电/播放列表等非驾驶相关信息(除非车辆处于 P 挡/刹车释放前的静止状态)

操作与故障要求:

  • 驾驶员必须能调节 FVA 亮度

  • 驾驶员必须能通过最多 两个连续步骤手动关闭 FVA

  • 出现电气故障导致过度光投射时,FVA 必须自动停用,防止完全或部分遮挡视野


三、对四大功能的法规映射分析

您提到的四个功能 并非由 R125 直接规管,其对应的核心 UN 法规如下:

1. E-Mirror(电子后视镜 / Camera Monitor System, CMS)

  • 主管法规:UNECE R46(间接视野装置及安装)

  • R125 的关联:仅在 5.1.3.2 条提到,若车辆用 CMS 替代标准外后视镜,其监视器(Monitor)的安装位置应尽可能接近原后视镜位置,且对直接视野的遮挡不得超过原后视镜(含外壳和支架)的遮挡水平

  • R125 无功能性要求:分辨率、帧率、延迟、显示逻辑等均由 R46 及 ISO 16505 规定。

2. BSD(Blind Spot Detection,盲点检测)

  • 主管法规:UN R151(盲点信息系统,BSIS)

  • R125 的关联:无直接要求。BSD 的传感器布局、检测范围、报警逻辑由 R151 规定。

  • 间接关联:若 BSD 报警信息通过 FVA(HUD) 显示,则该报警符号属于 R125 允许的"危险交通情况/盲区道路使用者警告",需符合 FVA 的区域和内容规定。

3. LKA(Lane Keeping Assist,车道保持辅助)

  • 主管法规:UN R79(转向设备,涵盖 ACSF-B1/LKA、ESF 等自动转向功能)

  • R125 的关联:无直接要求。LKA 的转向力矩、车道检测性能、驾驶员接管逻辑由 R79 规定。

  • 间接关联:若 LKA 状态/车道偏离警告通过 FVA 显示,属于 R125 允许的"车道保持辅助/限速信息"类别。

4. SVM(Surround View Monitoring,全景监控)

  • 主管法规:UNECE R46(作为间接视野设备的补充)及 UN R158(倒车事件监测)

  • R125 的关联:无直接要求。SVM 的摄像头布置、拼接算法、显示延迟等由 R46 或 R158 规管。

  • 间接关联:SVM 画面通常显示于中控 IVI 屏幕,而非前风挡 FVA 区域,因此不受 R125 的 FVA 内容限制约束。但若将 360° 影像投影至前风挡(如 AR 全景视图),则需满足 FVA 的"驾驶相关信息"要求。


四、关键合规结论与工程建议

1. 法规边界清晰化

功能/系统是否受 R125 直接规管实际主管法规R125 的适用场景
IVI 中控屏❌ 否UN R48(DAP 投影)、企业标准仅当 IVI 物理结构遮挡前方视野时
仪表板⚠️ 间接R125(物理遮挡角度)方向盘/仪表在 S 区域的投影限制
HUD/AR-HUD✅ 是R125(FVA 条款)区域、内容、亮度、关闭、故障保护
E-Mirror 监视器⚠️ 间接R46(CMS 性能)监视器安装位置对直接视野的遮挡
BSD❌ 否R151报警信息通过 FVA 显示时
LKA❌ 否R79状态信息通过 FVA 显示时
SVM❌ 否R46 / R158极少涉及 FVA

2. 智能座舱设计的 R125 合规要点

  1. 仪表板布置:确保方向盘轮缘最高点相对于 V2 点低于水平面 1° 以上;仪表板在 S 区域的锥形投影 ≤20%。

  2. HUD 内容过滤:若 IVI 系统与 HUD 共享信息源,必须设置内容过滤机制,确保行驶中 HUD 不投射来电、音乐播放、视频等非驾驶相关信息。

  3. FVA 故障安全:HUD 系统需具备光投射过量检测与自动关闭功能,避免故障时完全遮挡驾驶员视野。

  4. DAP 与 FVA 隔离:根据 R48 要求,驾驶员辅助投影(DAP,如地面转向灯投影)不得干扰 R125 定义的 FVA 信息显示。

3. 法规演进趋势

GRSG 已于 2024 年通过提案,将 R125 中的 FVA 条款拆分至一项全新的 UN 法规(专门规管 FVA),并推出 R125 03 系列修正案。这意味着未来 HUD/AR-HUD 的合规要求可能从 R125 中独立出来,适用范围也可能从当前的 M1/N1 扩展至更多车辆类别。


五、总结

UNECE R125 并非智能座舱或 ADAS 功能法规,而是驾驶员前方视野法规。 它对 IVI 和仪表的要求集中于物理遮挡限制;对 E-Mirror、BSD、LKA、SVM 等功能没有直接的技术性能要求。这些功能分别由 R46、R151、R79、R158 等法规规管。

R125 与智能座舱的真正交集在于 FVA(HUD/AR-HUD):若座舱系统通过前风挡投影方式显示信息,则必须严格遵守 R125 02 系列关于显示区域、内容类型、手动控制及故障保护的强制性要求。在整车合规架构中,R125 应被理解为"视野安全基线",而非"座舱功能规范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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